本案再审期间,广西高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,依法为杨光毅指定了律师,依法对方提交的新线日,组织检察员、人、诉讼代理人召开了庭前会议。同月15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。整个再审过程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。
2018年10月4日,杨光毅使用的手段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,致被害人死亡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一审以罪判处杨光毅死刑,终身。广西高院二审改判死缓,对其减刑。案件生效后,最高对该案调卷审查。期间,被害人母亲向最高提出。最高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广西高院再审。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,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,情节极其恶劣,社会影响极大,极其严重。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,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、犯罪的性质、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,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被害人亲属及诉讼代理人、原被告人及其人参加了宣判。部分记者、代表、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七十余人旁听了宣判。洪晃的照片